读者在书城发现书名一模一样的两个版本《致青春》。仔细翻阅,她才发现,两个“青春”,一个是辛夷坞的原著小说,一个是电影《致青春》的编剧李樯出版的同名剧本。 记者仔细对比了两个版本的《致青春》,发现书名完全一样,李樯的《致青春》书封上没有出现“改编自辛夷坞原著”的字样,但在作者名字的后面写上了“编剧作品”。李樯的《致青春》是文学剧本的形式,每一段开头都会标注场景、时间等剧本信息,没有章节,故事随场景变化,文字高度凝练。
在故事情节上,李樯的《致青春》整个故事来自原著,但也存在一些差异,比如剧本的开场是从主人公的梦境开始,而原著是将校园生活中各个主要人物开始碰面作为开头。
李樯的《致青春》究竟是否涉及侵权?对此,双方各有说法。辛夷坞方面称,改编的剧本进行再出版有侵犯原著作者权益的嫌疑,因为辛夷坞只是授权了原著小说的电影改编权。但在签署合同时,并没有针对“改编剧本能否出版”进行约定。李樯作品的出版方磨铁图书公司相关编辑明确表示,该书有授权,其得到的授权是赵薇执导的《致青春》电影制片公司出具的,不存在法律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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