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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优先权

 
  发表时间:2013-01-11 16:39:50  来源:合肥智多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:668次  
   

优先权及其手续

  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,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,依照该国家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,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,可以享有优先权.

  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,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,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;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,视为未要求优先权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合肥商标注册-智多星知识产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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